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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0级大类招生分流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01    阅读次数 :35

根据《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2020级大类招生分流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2020年秋季入学的化学类、生物科学类本科生,其中:定向生、附属中学直升班学生、新疆预科班、新疆内高班、西藏内高班等按专业招生的学生,以及全英文专业学生、转专业降级学生,直接进入相应专业学习。

分流指标

根据浙师教字【2018】9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按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指导性意见》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级按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浙师本通〔2020〕65号)文件精神,现将指标公布如下:

类名称

专业名称

公布计划数

专业分流数

化学(类)

化学

80

96

应用化学制药

50

60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

90

108

科学教育

60

72

生物技术制药

50

60

三、具体安排

(一)基本原则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实施分流

(二)进程安排

2020年12月3日前,请2020级班长、班主任务必就分流工作召开专题班会,做好政策传达

2020年12月7日前,参加大类分流考试的学生在教务系统完成分流志愿填报。

202012月2627进行分流考试。(参加分流考试的学生,相关课程考试成绩既作为分流考试成绩,又作为该生期末考试成绩;其他学生相关课程考试成绩作为该生期末考试成绩)。英语与《高中化学(高考模拟卷)》已分流学生可不参加。

2020年1227日公示分流考试成绩和分流结果。

未尽事宜,由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生化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doc

分流专业填报指南(学生版).pdf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二○年十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