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Ⅱ)
(生物与医药专业(生物技术与工程方向))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考核标准。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全过程。
(三)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不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生物技术与工程方向) | 12 |
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复试时间不早于4月9日,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形式
学院2025年生物与医药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网络复试平台采用钉钉(DingTalk)和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复试平台硬件要求、操作规程,详见附件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见附件1)。
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请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提前做好复试安排,如遇突发状况,请第一时间与学院联系。
(三)复试内容
1. 远程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详见网站(https://smxy.zjnu.edu.cn/2025/0304/c17166a510646/page.htm),考核方式为面试。
3. 专业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环节同时进行,独立打分。除专业知识外,面试专家结合考生本科专业特点、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经历和成果等信息,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网络远程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专业面试150分。
(五)心理测试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线上心理测试,用电脑登录心理测试网址:mlhxljk.zjnu.edu.cn(登录名为考生号(准考证号),密码统一为ZSDyz2025@(注意区分大小写))。具体操作详见2025研究生招生心理测试操作指南(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 网络远程复试考核前,由学院组织远程复试测试工作,考生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 复试顺序将由复试工作组在监察组的监督下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告知考生。
3. 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组技术侯考保持联系,确认具体复试时间,并配合技术侯考的工作。考生应确保复试当天电话畅通,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如复试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由复试小组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来决定是否继续本场次考试。
四、资格审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一)身 份 证明材料
1.有效身 份 证(正反面)。
2.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网上报名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4)。
3. 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5)。
4.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 份 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5.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6)。
6. 其他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论文成果复印件等)。
(四)复试材料上传方式
以上材料合成一个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学院研办邮箱smxyyb@zjnu.cn。
(五)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其他
(一)复试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smxy.zjnu.edu.cn/17166/list.htm
学院电话:0579-82282531
学院邮箱:smxyyb@zjnu.cn
八、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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