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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3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22    阅读次数 :1918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

2023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师教育质量,进一步增强我院服务基础教育的能力,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生命科学学院2023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班”(以下简称“卓越教师”试点班)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学院全日制2023级本科师范生(含生物科学初阳班)。

(二)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符合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品行、举止和健康等基本条件,有坚定的服务于基础教育的理想信念,责任心强、教师素质好、品学兼优,具良好的执行与沟通交流能力,身心健康。

(三)专业绩点排名位居前70%,且学分绩点3.0以上(2025年4月29日导出数据为准);校级及以上师范技能类大赛获奖者优先录用。

二、选拔人数

坚持总额限制、优化结构的原则,本期“卓越教师”试点班限招24人,每专业12人。

三、报名时间

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下午3时。请以班级为单位上报,班级填写好《生命科学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报名表》并按时上交教务办。

四、考核办法

本次选拔考核分笔试、综合测试二轮进行。

笔试部分:测试各专业中学教学相关内容。按成绩排名每专业取前24名。(专业报名人数少于25人,则该专业学生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综合测试部分:包括面试成绩、心理评价、学业成绩、生源等四部分。面试内容包括仪表仪态、表达能力、书写能力等基本教师技能。详见附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学生综合测试选拔计分办法”。从前一轮参选学生中,按成绩排名每专业取前12名(笔试成绩不计入)。

五、考核时间

笔试部分考试时间:5月8日,考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通知。

专业

科目

时间

地点

人数

生物科学

高中生物

5月8日12:30-13:30

16-523

52

科学教育

初中科学

5月8日12:30-13:30

16-527

50

综合测试考核定于2025年5月下旬,有关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2023级卓越选拔报名表.xlsx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生命科学学院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学生综合测试选拔计分办法(试用稿)

项目

分项

分值

备注

面试

基本

成绩

65分

仪表仪态

10

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6分);

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4分);

普通话及音质

10

语音规范(5分):

吐字清晰(2.5分);

声音洪亮(2.5分);

表达与沟通

15

表达流畅、语速恰当 (4分);

语气、语调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 (2分);

感情真挚,富有激情与韵味,具有感染力(2分);

语言技巧处理得当,驾驭交谈内容,随机应变(4分);

沟通表达完整、到位(3分);

书写

10

字体优美、笔画清楚到位(3分);

书写规范,无错别字等(2分);

整洁、美观,无涂改(1分);

布局合理(2分);

规定时间内完成(2分);

思维评价

20

理解能力(3分);分析能力(3分);综合能力(3分);

比较能力(2分);抽象能力(1分);概括能力(3分);

判断能力(2分);应变能力(3分);

结构严谨,构思巧妙,简练流畅,层次分明,见解独特。案例典型、新颖,实例生动,有真情实感。

学业成绩30分

学业成绩

30

学期成绩,分值=(学生专业绩点-专业学生最低绩点)/(专业绩点最高-专业学生最低绩点)*30

生源

5分

应届

3

应届(3分);

历届不得分;

高中毕业学校

2

一级重点(2分);

其他不得分;

评分说明:1.以五个评委面试成绩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